2)第29章 重逢_他的野玫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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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?]张昼懒得理她这个一根筋,直接跳过了这个话题,问。

  她上年准备考研,今年三月底拟录取,继续钻研文学,九月份才开学,五个月的假期,她在家着实闲的无聊,暑假便过来找她玩。

  毕业典礼结束后,拍完毕业照,为期四年的大学生活就结束了。

  “学姐,我可以和你合影吗?”方才听她讲座的小姑娘,在大合照拍完后,跑了过来,问道。

  “可以啊。”秦凌回。

  两个人拍完照,没有人再来找她合影,秦凌才打了个车,回自己租的小公寓。

  秦凌并不打算留在北市,这里房价太高,并且不好落户,还不如回家,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。

  而且,就她目前的工作而言,在哪里工作都可以,没必要非得留在这里。

  秦凌考上这里之后,就租了个小房子,把母亲接过来住了一段时间,不过,没住多久,母亲就回老家了,大概是不太适应远离故土的生活。

  秦凌回到家将高跟鞋脱下,揉了揉脚跟,换了一身睡衣,打开电脑,准备码字。

  直到天色见暗,客厅的灯被出去玩回来的张昼点亮,秦凌还没写出来一个字。

  她坐在电脑前想了一下午都没有动笔。

  这段剧情是全文的高潮部分,她不想写的太过随意,于是,迟迟没有下笔,不想辜负读者对她的期待。

  “姐妹,我觉得你真的需要出去走走,找找灵感。”张昼打开灯,就看到愣在电脑面前发呆的秦凌,听到她的话,才回过神来朝她的方向看。

  “走吧,新开的酒吧,去看看小帅哥?”张昼将包扔到沙发上,对秦凌挑了挑眉。

  “走,等我换身衣服。”秦凌果断的将电脑合上,起身去卧室。

  她连保存都不需要保存,真的就一个字都没写。

  这段剧情她已经卡了三天了,每天都是干巴巴的坐在电脑面前,等待着灵感的到来。

  她也和张昼也讨论过这段剧情,该怎么样表现男女主之间的张力,但是真到下笔的时候,写出来的东西还是不够满意,于是便删了重新来。

  这删删减减了许多次,最后已经有点儿不知道该如何下笔了。

  秦凌换了白色的露脐短袖上衣,下面是粉色短裙,穿了板鞋,化了妆,将头发用发夹盘至脑后,妩媚中又带着几分贤良淑女的感觉。

  她上大学后,学会了穿搭、化妆、护肤、健身,从土了吧唧的小村姑,变成了精致的都市丽人。

  前些时日,初中同学聚会,班里来了一小半同学,除了张昼,只有零星的几个同学还能认出来她,得知是她后,纷纷夸她越长大越好看,甚至怀疑她整容了。

  因此,她有时候也会想,苏琰会不会也是因为长大后,骨骼发生了变化,从而导致她见过他,但是认不出他的情况呢?

  秦凌几乎从来没有否定过苏琰对她的感情,她认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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